招标编号:SXZX-LZEQGFFDZCB-201609335
一、 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林周县二期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专题工作、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
3、工程备案及相关文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藏发改能源(2016)526号,水电规新【2016】144号
4、装机容量:20MWp光伏发电机组及配套送出工程
5、资金来源: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融资。
6、工期目标:
前期目标:中标后30个日历日内取得所有前期专题批复;
施工工期:120个日历日(光伏电站工程从项目纳入2016年年度实施方案开始到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二、招标范围
1、前期专题工作及各种手续的办理
1.1办理光伏电站项目及送出线路开工之前所须各项批文、证件或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银行、质监、土地、规划、可研、接入系统、压覆矿、安评、水保、环评、林业、消防、地灾、节能、文物、武装部、抗震、气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具体以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实际所须的审批文件及事项为准)。
1.2办理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所必需的各项许可、批复(含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
1.3办理送出线路塔基征地手续(含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相关费用)。
1.4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含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
1.5建设光伏电站项目而发生的其他工作(含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排污费、放线费以及其他地方性费用等)。
1.6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含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
1.7负责组织、办理各类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电站并网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及电科院验收、电网公司验收、防雷验收等)等。
1.8负责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包含所有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责任险等)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1.9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协调工作(含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
2、林周县二期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部分(含设计、采购、施工):
2.1建设规模与范围分界:
拟建光伏阵列装机容量20MWp,设计范围和边界为场区围栏内光伏阵列总平、场内和进场道路、电气、土建、给排水等设计。光伏场区土地的征租用手续办理、勘察定界以及场区内原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信设施的迁移补偿等。
2.2承包内容:
2.2.1工程勘察、设计:在项目可研报告基础上对光伏电站站内整体的详勘、初步设计(或主要方案设计)、招标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技术咨询等。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总平面布置方案;光伏电站1:500地形图测量;岩土地质报告的编制;水文气象报告的编制;光伏组件、支架及基础设计;集电线路设计;逆变器和箱变设计;场内生产、生活供水、供电设计;进场道路、场内道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监控系统设计;厂区通信系统设计;控制系统设计;给排水系统设计;防洪设计;暖通系统设计以及为完成本光伏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
2.2.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直流柜、汇流箱、升压箱变设备及电缆线材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等费用。
2.2.3施工:包括三通一平及进站道路;场区内原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信设施等迁移;光伏场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试验、调试及性能测试,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
4、林周县二期20MW光伏电站送出工程(含设计、采购、施工):
4.1建设规模与范围分界:
从林周县光伏电站至已建边角林110kV变电站长度约为7km 的35kV单回线路及相应的通信光缆,同时边角林110kV变电站扩建35kV间隔1回以及相应的通信工程。
实际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4.2承包内容
4.2.1工程勘察、设计: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勘察服务(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可研及专题、项目核准、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4.2.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铁塔、导线、绝缘子、金具、OPGW光缆通信,对侧35kV间隔改造工程的一次设备、二次系统设备、系统通信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等费用。
4.2.3施工: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试验及调试,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还应包括送出线路土地的征用费用及手续办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公司(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
2、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且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两个及以上20MW级并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同时具有2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5、投标人的拟任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5.1 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一个及以上30MW级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或两个类似电力工程项目经理经验,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社保证明;
5.2 勘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有一个及以上30MW级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或两个类似电力工程主要负责人经验,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社保证明;
5.3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具有一个及以上30MW级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或两个类似电力工程主要负责人经验,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社保证明;
5.4 施工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一个及以上30MW级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或两个类似电力工程主要负责人经验,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社保证明;
5.5 设备采购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个及以上30MW级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或两个类似电力工程主要负责人经验,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社保证明。
5.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8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30-12:30,下午3:3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鲜章):
⑴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原始票据);
⑵年检营业执照、年检资质证书(原件);
⑶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⑷近五年业绩材料;
⑸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技术人员业绩及社保缴费原始凭证等资料。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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