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高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经济规模大,发展速度快,人口多,能源需求量大,导致碳排放量不但高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中国的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但节能减排并不是意味着不发展,途径之一是立项一批拥有节能减排技术的大项目,使之成为全球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既可以引进资金和技术、实现节能减排,又可以促进宏观经济增长、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可谓一举多得。因此,CDM机制是中国开展碳交易的启动因素。在CDM机制运行之后,中国很快就成为了世界最大的CDM碳交易市场卖方,但中国碳交易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各地已经开始构建自己的碳交易市场,但是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比较滞后,中国主要参与的是CDM一级市场交易,一级市场场内交易很难实现。中国目前成立的碳交易所还只能从事信息发布等简单的功能。同时,中国的金融机构还没有真正开展碳交易方面的业务,碳金融发展更为落后。由于中国缺乏自己的碳交易体系,所以在国际碳交易市场规则制定中,中国根本没有发言权。
且中国除了依托CDM机制产生的国际间碳交易外,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也只是在CDM机制下开展交易。因此,中国目前的碳交易市场仅包括碳排放权及CDM机制下的现货交易市场,还没有建立起以现货交易为基础的期货交易市场,从而形成完整的中国碳交易体系。要真正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国家的环境管理部门必须对中国的年碳排放准确总量与分配进行论证,完善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科学合理地分配排放权,政府对排污权市场交易维持和管理等进行充分研究。
另外审视中国已经建立的碳交易所起点很低,交易规模小,从严格意义上还不是真正的交易所,业务上并没有实质性进展。此外,中国碳交易的市场环境并不成熟,缺少与碳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方式、制度和流程等也需要在交易过程中不断优化,中介服务组织也明显缺失。此外,中国市场体系仍在不断完善之中,对于正在建立的碳交易市场体系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例如市场的诚信问题。这些都不利于交易风险的防范,必然会影响碳交易的开展。因此,中国必须积极主动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步伐。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
作为商品,碳排放权具有特殊性。首先它是一种无形的虚拟品,只有经过核证之后才能成为商品;其次它不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因此其成本价格不是一般商品所具有的生产成本,而主要是巨额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再次它不单纯是某种商品,具有单一的经济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国际政治博弈的产物,因此碳交易价格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碳排放权只有核证之后才能成为商品,而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又是碳交易市场进行有效核准的前提。据欧盟以及其他一些先行开展碳交易制度国家的经验,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有无偿分配、有偿分配(拍卖)、按行业分配、按地区分配,中国应采取怎样的分配方式才能削减排放总量?这也是中国建立碳交易市场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
针对目前中国碳交易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必须建立一个统一完善的、公开透明的、交易活跃的碳交易市场。有了自己独立的碳交易市场,中国才可以在交易过程中培养足够多成熟的碳交易中介机构和熟悉国际碳交易规则的专业性人才,开发中国巨大的碳减排潜力。同时只有自己拥有独立的成熟市场,中国才能够根据自己未来发展的需要作出交易或者储备碳排放权的决策,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掌握未来发展的制高点。
中国碳交易市场还面临行业和能源管理体制障碍。第一,行业体制障碍。在中国,火电企业是碳排放权的主要买方,而火电行业的最大体制障碍是,电价仍然没有市场化,而煤炭价格已基本实现市场化。第二,能源管理体制障碍。碳交易市场是以市场手段来解决碳排放控制问题为基础构建市场,能源企业由于其自身的属性与碳交易市场更加契合。但是,目前中国能源体制主要存在如下问题:政府职能分散、行业分割、自成体系,彼此孤立、相互排斥;信息资源分散,缺乏科学准确统计,政府决策缺乏依据,应急反应缺乏数据支持;大型企业自立门户,政府监管的权威受到挑战。
且如果中国成立了大量的环境交易机构,但是由于交易价格的形成机制落后,会不利于中国碳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再加上登记、核查、市场监管体制不健全,因此,碳交易市场运营必需的制度环境建设滞后。另外,由于相对缺乏激励政策,企业参加碳交易乏力。
总之,中国的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体制、机制、监管和激励方面的障碍。要想让中国的碳交易市场活跃起来,并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定价权,中国政府必须在上述方面进行体制和制度创新,为碳交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建立碳交易市场已具备一定基础
中国已成为世界CDM项目最多的国家,基于CDM项目开展的碳交易规模也是世界最大。由于政府的支持、成本的优势、基础设施的完善,中国参与清洁发展机制成功注册的CDM项目数量和获签的CERs数量都增长很快,中国的碳交易规模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而且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作为目前还处在一个工业化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减排资金缺乏和低碳技术不足是制约中国碳减排和能源升级的重要瓶颈,同时政府在控制减排过程中倾向使用的命令控制调控手段被事实逐渐证明其成本大大超过预期,而且存在激励不足的问题。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碳排放的配置,建立碳交易市场制度,以获得在成本最低情况下最大的经济和生态效果,才是中国目前最优选择。因此,中国目前急需要转变发展方式,这样一种转型的紧迫感也为碳交易市场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
在中国,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阻力和障碍,使这一有效的环境经济手段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尽管并不成功,但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实施也给碳交易提供了很多可借鉴的经验。
中国现行的期货市场均采用竞价方式撮合成交,单方向的报价制度不能保证买卖双方及时成交,增加了交易成本。如能构建一些有能力的做市商,进行双向交易撮合成交,必然能提高交易市场的流动性。基金、政府部门和有能力参与国际市场碳交易的投资公司可以履行做市商的职能,提供买卖双向报价,集中撮合市场成交,增强市场流动性。做市商可以利用信息优势判断价格走势,不断调整库存碳交易量,选择最佳的买卖价格来获利,亦可享受买卖价差来获利。这是一种双赢的结果。
中国的碳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分散,不能反映未来供求变化及价格走势,建立期货市场有助于价格的形成,为现货市场上有碳交易权供给和需求的企业提供经营决策的主要依据。而目前国内建立的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并非真正的碳排放交易中心,距离建立场内碳排放交易期货市场的目标还非常遥远。但是中国在期货交易所建立和发展中积累的经验,可以为加快构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帮助。在研究国际碳交易和定价规律的基础上,借鉴中国在期货市场上的交易机制,可以加快构建中国碳交易市场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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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只有核证之后才能成为商品,而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又是碳交易市场进行有效核准的前提。据欧盟以及其他一些先行开展碳交易制度国家的经验,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有无偿分配、有偿分配(拍卖)、按行业分配、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