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确备案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事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

陕西发改委2017-03-07 09:24:51 陕西明确备案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事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我委2016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6〕1629号),明确下放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权限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发展改革部门。

近日,我委收到部分光伏发电企业要求变更已备案项目部分内容的请示,为进一步简政放权,经研究,现明确对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的变更事项权限同步下放。请各你们做好相关承接工作,确保光伏发电产业有序发展。

FR:陕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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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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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发局:为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我委2016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6〕1629号),明确下放光伏电站项目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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